基础信息
公开目录
门徒招商信息公开目录
一、基础信息
1、基本概况:公开本机构简介信息,包括医院名称、医院等级、公共服务职能、历史沿革、诊疗科目、科室(部门)概况、设备人员概况
2、领导信息:公开本医疗机构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3、公开目录:制定和发布本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二、资质标识
1、机构标识:
(1)在医院的明显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在医院的明显位置标识等级评审、医保定点等名称
2、人员标识:
(1)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是否标识了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
(2)是否公开本院医师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等信息
3、设备准入:
(1)定期公开本院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2)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
4、技术备案:
(1)公开本机构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目录,包括名称及有效期
(2)在技术使用场所醒目位置标识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等行政许可证件
5、重点研究平台:
(1)公开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相关简介信息
(2)在现场标识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信息
6、价格:
(1)明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
(2)明确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
三、环境引导
1、交通导引:
(1)公开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停靠站名以及院外停车场位置信息
(2)在现场明确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
2、内部导引:在明显位置明确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
3、公卫措施:公开本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
4、安全警示:在现场服务场所设立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
5、应急指引:在现场明显位置标识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
四、诊疗服务
1、服务时间:公开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
2、专业介绍:公开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
3、就诊须知:公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4、住院须知:公开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5、预约诊疗:公开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
6、检查检验:公开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7、分级诊疗:
(1)公开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2)公开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
8、远程医疗:公开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
9、社区服务: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
五、行风与投诉
1、招标采购 是否公开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2、行风建设 是否公开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3、依法执业自查 是否在院内明显位置长期公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4、医疗秩序:公开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
5、投诉途径:公开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6、纠纷处理:公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
六、科普健教
1、健康科普:公开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2、健康教育:
(1)公开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
(2)公开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3)公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4)在院内明显位置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七、便民服务
1、咨询服务:
(1)明确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
(2)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特殊人群:明确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
3、收费查询:明确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
4、医保服务:明确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
5、复印病历:明确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
门徒招商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范围形式:网站、报纸、公众号、视频号
审核发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我院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
- 我院制定的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 由我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 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时间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紧急约稿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相应调整审批及报送时间。
三、信息安全要求
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管理维护:门徒招商宣传科
咨询回应:滨州市中医院办公室电话:33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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